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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总局决定减免灾区市场生活必需品"两费" http://www.law-lib.com 2008-5-16 国家工商总局决定减免灾区市场生活必需品"两费" 国家工商总局今天再次发出紧急通知,对全国工商系统抗震救灾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要求确保运往灾区的商品货畅其流,确保市场供应,维护市场稳定。同时,减免“两费”,支持扩大流通。抗震救灾期间,凡是进入灾区市场销售的食品、蔬菜等生活必需品,一律免于收取市场管理费。对灾区恢复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体工商户,一律免于收取个体工商户管理费。
据悉,工商总局向四川地震灾区派出由总局领导带队,有关司局负责同志参加的工作组,于今天上午赶赴四川,指导、协助四川省工商系统做好抗震救灾工作,确保市场供应,维护市场稳定。要求加大市场监管力度,确保灾区市场秩序稳定。严厉打击欺行霸市、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缺斤短两、囤积居奇、哄抬价格以及散布虚假信息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特别要加强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严防假冒伪劣食品和不合格食品流入市场,流向灾区,流到受灾群众手中。同时要救工商系统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集贸市场、批发市场等市场的安全排查、卫生防疫等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