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台消保组织首次携手相互移送消费投诉并及时反馈结果
据来自中消协的消息,闽台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日前在福州签订了合作意向书,约定对两地交往间出现的消费争议、消费纠纷,闽台两地消委会接受投诉后,依照管辖权限向对方移送的,接受移送方要按照规定程序、期限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回馈移送方。
《合作意向书》的主要内容是:
1、闽台两地消委会定期组织人员互访,交流业务。每两年轮流主持一次高峰论坛,探讨两地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和两地消费争议管理机制运行中出现的情况、特点及趋势,不断提升两地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水平。
2、闽台两地消委会通过网络等方式加强信息交流,定期互相通报工作情况。根据两地不同时间、地点出现的不同消费特点做出的消费警示,要同时发布,信息共享。
对两地交往间出现的消费争议、消费纠纷,闽台两地消委会接受投诉后,依照管辖权限向对方移送的,接受移送方要按照规定程序、期限办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回馈移送方。加强协调、互动、合作,有效便捷地解决消费纠纷。
3、闽台两地消委会积极合作,认真探讨,逐步建立健全共同消费推荐、共同消费警示等制度,推进两地商业诚信建设,构建两岸和谐、文明、公平的消费环境。
闽台两地消委会还公布了两地的投诉电话,两地消费者在两地消费时如有遇到消费问题,均可通过以下电话投诉、咨询。台北市消费者保护权益协会投诉电话:00886-2-26608888;26609988(传真);福建省消委会投诉电话:0591-87550315;福州市消委会投诉电话:0591-83335684.。